关于对廖小娟、陈明会实行终身从业禁止的公告

  为维护市场从业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决定对廖小娟、陈明会在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领域、食品安全管理领域实行终身从业禁止,现予公告。

  禁止从业人员名单:

  1、廖小娟,女,公民身份号码:440825XXXXXXX50341,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粤0825刑初100号)。

  2、陈明会,女,公民身份号码:510224XXXXXXX24824,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粤0825刑初100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上述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使其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