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鸿博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你校注销登记。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校的登记证书、印章上缴我局,同时,将你校的全部账户凭证上缴业务主管部门作销毁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分剩余财产。
特此批复。
徐闻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