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海安新港港务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徐闻自然资源局
地 址:徐闻县徐城街道城东大道北段
邮 编:524100
联 系 人:王才勇
联系电话:0759-4886727
电子邮箱:xwhaiyugu@126.com
附件:《 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
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