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徐闻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业经县政府审批,根据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提请,拟对《〈徐闻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HA-10单元进行调整,范围位于徐闻县城镇发展轴南侧,西侧临近临港产业组团,东侧临近三湾两角旅游组团,徐海大道从北侧通过,总面积23.58公顷。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用地调整
(1) 商业用地HA-10-14(0901),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保持不变,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小于150米,停车位由1.5个/100平方米调整为1.0个/100平方米进行配置。
(2)城镇住宅用地HA-10-17(07010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保持不变,建筑限高由80米调整为小于100米,停车位由1.0个/100平方米调整为0.8个/100平方米进行配置。
(3)城镇住宅用地HA-10-22(07010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保持不变,建筑限高由80米调整为小于100米,停车位由1.0个/100平方米调整为0.8个/100平方米进行配置。
调整前 调整后
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将本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欢迎公众在公示期间用真实姓名(含联系电话)以书面信函方式对该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
二、公示方式:
1、现场公示:徐闻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2、网站公示:徐闻县自然资源局网站www.xuwen.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通信地址:湛江市徐闻县城东大道北段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邮 编:524100(请在信封注明:公示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0759-4886392
四、公众意见反馈:
请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徐闻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