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以下单位、个人提交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详见下表)。按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以及《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用
地单位
用地位置
建设面积
接件日期
唐庆卿
徐闻县徐城木兰大道(徐闻大道)第二安置区E17号
170.00平方米
2023.09.13
柯华伟
徐闻县徐城前进路
210.40平方米
2023.09.11
黄荣英
徐闻县海安镇水井一路南段
150.00平方米
相关许可的详细信息,可致电我局规划建设管理股进行查询,电话:0759-4886392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