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公开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作者:图/文:本站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7-08-31
8月30日,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海安镇寮仔村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县政法委副书记何敏,县司法局、海安镇有关领导及该村几百名村民现场旁听。
2016年7月,肇事司机姜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途径207国道海安镇白沙交叉路口时,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当场重伤,现遗留为植物人状态。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姜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某保险公司系本次事故的赔偿义务人。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肇事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赔偿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300余万元。
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官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无效后,遂当庭做出裁判,被告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101万多元。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群众表示,第一次直接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还受到很大教育。放村民何新家表示,徐闻法院第一次巡回到寮仔村,这次巡回对寮仔村教育相当大,(能)教育好后一代不要醉驾,(开车)不要玩手机、不要谈话,要开好车辆。
近年来, 县人民法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呈现数量增多的特点,将巡回法庭开到事故发生地,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用鲜活的案例普法,让老百姓口口相传,从而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及合法维权意识,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还达到了“开庭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记者:邢月云 马华天 通讯员:谭飞凤 周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