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路灯电费
部门名称:徐闻县城市路灯管理所(公章)
填报人:刘月霜
联系电话:13531039974
填报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城市照明日常保障类常年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实施,2025 年县级财政预算 300 万元,专项用于辖区路灯、城市亮化设施电费,全年实际支出 224.62 万元,资金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模式拨付。项目负责保障全县 6716 盏路灯及配套景观亮化设施正常通电运行,单位已汇编路灯管理全套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巡查流程并留存日常检查台账,由所内业务、财务、技术人员联合开展日常运维监管。
(二)项目决策情况
为完善城市夜间公共照明、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提升城市市容亮化水平设立本项目,契合城市管理职能与年度工作安排。项目资金仅用于照明电费支出,用途单一明确,绩效指标全部量化可考核,预算规模结合近三年电费支出波动情况测算,立项依据充分,资金配置贴合城市照明运维实际需求。
(三)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
1. 总体目标:持续保障城区路灯、公共亮化设施稳定运行,完善城市夜间照明功能,消除夜间出行安全隐患,优化城市夜景环境,提升群众出行体验与城市整体形象。
2. 2025 年度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辖区 6716 盏路灯亮灯率稳定 98%,照明光照度符合国家标准;路灯每日运行 10.5 小时,公共亮化设施每日运行 5 小时,保障总照明功率 1343200W 正常供给。 效益目标:保障夜间通行安全、美化城市环境,市民对照明服务满意度达到 98%。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数
根据制定的绩效指标考评体系,本次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 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资金使用绩效
1. 资金支出情况:2025 年度财政预算 300 万元,全年实际支出电费 224.62 万元,资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缴纳电力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违规列支等问题,电费支付及时规范。
2. 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财政电费资金足额保障照明设施供电需求,整体完成年度产出、效益目标:路灯整体亮灯率达 98%,基础照明时长达标,城区夜间通行条件大幅改善,市民满意度 98%。但资金使用过程中兼顾节电管控,造成部分景观设施长期停用、局部路段照明效果不达标,未能完全实现均衡照明效果。
3. 资金分用途使用绩效:资金全部用于城市功能路灯、景观亮化设施电费缴纳,支撑全域照明设备全天候运行。资金投入有效解决夜间照明刚需,降低夜间道路安全事故风险,实现亮化美化社会效益;但在资金分配使用上侧重整体节电,未统筹兼顾局部路段照明功能需求,资金使用精细化统筹不足。
(三)资金使用绩效存在的问题
1. 资金使用统筹不足,为控制电费支出采取节电措施,出现部分路段路灯隔盏点亮、景观照明长期关停,局部道路照度不足、照明均匀度差,削弱资金使用效益。
2. 历史灯具样式杂乱、行道树遮挡路灯等硬件问题,依靠电费资金无法同步配套改造,仅靠电费保障难以完全发挥照明功能。
3. 绩效自评工作规范化程度不足,相关管理规定落地不够到位,自评质量有待提升。
(四)绩效自评指标完成情况
1. 产出指标:辖区 6716 盏路灯整体亮灯率达到 98%,路灯、亮化设施总功率 1343200W 正常保障,路灯、亮化设施日均运行时长达标;存在短板:局部路段路灯点亮不全,部分景观照明长期关闭。
2.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城区基础照明正常运转,方便市民夜间出行,降低交通安全隐患,城市夜景得到美化,市民满意度 98%; 照明环境效益:整体光环境舒适,但灯具不统一、重景观轻功能、树木遮挡等问题造成部分道路照明效果不佳; 可持续性:已编制照明专项规划,近三年电费支出波动平稳,预算可结合财政财力逐年调整。
三、改进意见
1. 优化电费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平衡节电管控与照明功能性需求,合理调整路灯启闭模式,逐步恢复闲置景观照明,改善局部路段照度不足、照明不均问题;同步修剪遮挡路灯行道树,提升资金投入实际照明成效。
2. 加强绩效自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自评工作总结,主动与其他单位交流学习,补齐自评工作短板,提升项目绩效自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3. 向上级财政部门建议出台统一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指引,为日常自评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导;结合城市照明发展需求,科学测算年度电费预算,适度匹配照明运维配套改造资金。
4. 完善日常照明巡查机制,建立照明问题台账,及时上报、处置照明缺陷,充分发挥电费专项资金的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