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综治信访维稳办结调解案件奖励资金
评价年度:2025
评价单位(公章):中共徐闻县委政法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6.8.20
一、基本情况
(一)为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攻坚能力,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施综治信访维稳办结调解案件奖励资金项目,充分调动乡镇、村居干部矛盾调解热情,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资金分配安排:县镇两级中心平台个案奖励200元,同时村级中心平台个案奖励60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综治信访维稳办结调解案件奖励资金系县政府第十五届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评价方法、自评工作组织是以指标评分表中过程、产出、效益三大模块评分为标准。
三、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数97.5、等级为良。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管理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资金主要用于综治信访维稳办结调解案件奖励,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县级预算资金。年度预期投入115.5万元、预算安排115.5万元、实际支出97.5万元,支出率84.4%。
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我县综治信访维稳办结调解案件5556个,奖励对象及范围是我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工作站办结案件、县综治中心办结案件、县“以法会友和事团”办结案件、县交警办结各类交通事故案件、年度评出流动红旗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结合项目实际,可从总体和分用途分析项目使用绩效)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5年,我县综治信访维稳办结调解案件5556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00%。
(2)质量指标:综治信访维稳办结调解案件5556个,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资金拨付时效:县级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已完成97.5万元资金拨付。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为我县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攻坚能力,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无。
六、改进意见
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攻坚能力。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