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应急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
评价年度:2024年度
评价单位(公章):徐闻县应急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粤财资环〔2024〕118号文件,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7500万元,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二)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有效应对洪涝台风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完成全年防汛工作;应急处置和应急整治完成率100%;应急救灾装备物资购置和补充覆盖率80%;有效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对象与范围
对象: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资金总额7500万元,实际支出2405.98万元,聚焦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
范围:覆盖资金管理(到账、分配、使用合规性)、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监管)及效果产出(救助人数、物资发放、群众满意度)等全链条。
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指标体系:分三大维度——
1. 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使用合规性、使用效率;
2. 项目实施:完成进度、实施质量、监管情况;
3. 效果产出:救助人数、物资发放、生活恢复度、社会满意度。
评价标准:结合政策规定与项目实际,如资金到位率以“按时足额”为优秀,合规性以“无违规”为优秀,救助人数需达计划90%以上等。
(三)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定量与定性结合”:
比较法:对比同类项目或历史数据,评估资金效率、实施进度等;
因素分析法:挖掘影响绩效的关键因素,如组织协调、外部环境等;
定量与定性结合:用数据支撑资金、进度等量化指标,用问卷、访谈等评估满意度等定性指标,确保评价全面、科学。
(四)自评工作组织
1.成立小组:以会计为核心,联合项目负责人、业务骨干,明确“财务+项目+业务”协同架构。
2.职责分工:
会计:审查资金使用、计算指标;
项目负责人:评估实施进度、质量与监管;
业务骨干:调研效果、收集满意度反馈。
3.工作计划:分三阶段推进——
准备阶段:收集资料、明确分工;
实施阶段:分项开展评价工作;
总结阶段:汇总分析、撰写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数为91.85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对照《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说明各指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管理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粤财资环〔2024〕118号文件,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7500万元,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根据台风受灾情况分配给县应急局、县城综局等单位,各用款单位实际支出2405.98万元,支出率为32.08%等。
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编制绩效目标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内容完整规范,绩效指标细化和量化,指标值可比较或可评定;绩效目标与支出内容、政策依据关联,与预算资金规模匹配;绩效指标涵盖与业务相关的个性化、行业性的主要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指标值设置合理。
3.事项管理情况。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检查、监控、督促整改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以及成本指标完成情况都能按年度预期值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都较好。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按期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