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09-21 11:02
您好,关于您的咨询我局已收到,反馈的问题我局已展开了解并进行讨论,结果如下: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以及广东省人社厅发〔2023〕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范档案转出手续之中明确了高校要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因此,我们无法直接接收私人带档合并或寄存,解决方法为:1.将档案归还学校,由学校用邮政学生档案通道寄至我局人才办;2.由工作单位以机要通道发往我局,若是没有机要通道可以用EMS邮政寄送,要求单位出示无机要通道证明并加盖公章,且在档案袋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3.若是需要进行转递档案或者办理政审相关业务时,可以与您的部门协调,在查档时我们可以提供档案附加转出业务并在查阅无误后交由您的单位部门一同合并带走,要求所需附加的档案不能拆封封条和任何形式的拆封,否则视为无效档案。感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