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创卫〔2023〕15号
徐闻县城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区重点场所“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考核,针对小餐饮店(含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洗浴场所、小网吧等“五小”行业存在的问题,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卫生县标准》和“五小”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创建国家卫生县为目标,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改善“五小”行业的卫生现状,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徐闻县城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爱卫会主任、县创卫办主任)
副组长:郑振强(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爱卫办主任、县创卫办常务副主任)
郑永健(县城综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钟国营(县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立新(徐城街道办主任)
詹庆发(南山镇党委书记)
李堪运(城北乡乡长)
成 员:从有关各职能部门和城区乡镇抽调
牵头组织单位:县爱卫会、县创卫办
三、整治目标
通过对“五小”行业的综合整治,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整改未达标的“五小”单位,全面提高“五小”行业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卫生意识;“五小”行业证照齐全率达100%;主要卫生设施配备率达95%以上;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整洁;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标示标识清楚;确保城区主、次干道“五小”行业卫生达到国家卫生县标准。
四、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的配合
协作,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条块结合,由点及面,整体推进。坚持以创卫网格为单元单位,条块结合,部门与街道、社区联动;由点及面,从抓薄弱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着手,逐步推开,整体推进。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以小餐饮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其他行业同时跟进;以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软件管理为重点,立足整改达标,务求取得实效。
(四)疏堵结合,强化监管,长效管理。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视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下岗人员等“五小”行业经营人员的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又无法整改的,要引导其转行就业或在规范的经营场所经营。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治步骤
根据今年创卫工作的总体安排,从8月份起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再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
县创卫办要在县内的新闻媒体、交通要道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卫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单位内部和管理范围内广泛宣传创卫标准和要求。
(二)强化整治阶段(2023年8月15日-9月15日)
各成员单位先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标准和任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工作,整治结束后,形成整治报告,统一报县创卫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钉子户”,由牵头单位抽调各部门力量集中整治。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3年9月16日-10月1日)
县创卫办组织专项考核组对整治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评估,如有整改不到位或存在的薄弱环节再行整改,直至问题得到全面的解决。
(四)巩固提高、迎检阶段(2023年10月1日-省评估结束)
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县市省考核组的考核评估。
职责分工
(一)县卫健局负责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洗浴场所
等行业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逐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经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城街道办,南山镇、城北乡、各网格责任单位)
(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小餐饮店(含夜宵摊点、食品流动摊点)食品加工店和食品流通行业的整治工作,依法吊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餐饮单位餐饮、食品加工店和食品流通行业服务许可证。(参与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徐城街道办,南山镇、城北乡、各网格责任单位)
(三)县教育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城街道办,南山镇、城北乡、各网格责任单位)
(四)县城综局负责督促“五小”行业门店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取缔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对“五小”行业破损或陈旧的门面要督促业主及时修补清洗,规范管理流动摊贩。负责查处不按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县城综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城街道办,南山镇、城北乡、各网格责任单位)
(五)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小网吧、小歌舞厅、游泳馆等公共娱乐场所整治达标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城街道办,南山镇、城北乡、各网格责任单位)
(六)县环保分局负责环境项目准入把关,落实各类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要求,提升区域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使“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与项目环评审批紧密衔接,有力助推项目落地实施。
(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小副食、小熟食、小蛋糕店等现场制售食品店和有形市场内小食品行业的日常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台账索证制度,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五小”行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户。
(八)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
用。
(九)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工地食堂、副食店的管理达标工作。
(十)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在整治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行为,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十一)创卫各网格责任单位和县城城区各乡镇及(村、社区)负责协助做好辖区范围内需整治的“五小”行业调查登记、思想劝导、督促整改等工作。
(十二)县爱卫办和县创卫办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小组进行督导考核并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 “五小”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三无”(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现象严重;功能区域布局不合理,“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全,卫生状况差;无消毒设施或有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城区各乡镇及(村、社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五小”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分解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投入到“五小”行业规范整改工作中。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城区各乡镇及(村、社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分类指导、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克服畏难情绪,切实提高“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执行力,做到“无情整治、有情操作、真情帮扶”。各“五小”行业监管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培训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以城区各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加强“五小”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五小”行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和卫生意识。各网格责任单位
(三)各职能部门要探索建立“五小”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1、各部门要尽快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建立按网格分片包干责任制,对所网格管辖区内“五小”行业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各部门要抽调有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组成应急执法队,在整治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分片包干监管人员反映的问题要迅速查处,并对处罚的情况以公告的形式在其店内公布,以起到震慑警示作用。3、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把“五小”行业准入关,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
(四)加强宣传氛围打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依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大对管辖行业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勇于曝光和抨击反面典型。要建立“五小”行业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五小”行业违法事实,必须专案管理、一查到底,以此教育和引导群众,为“五小”行业整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标准与要求
徐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标准与要求
一、小食品店(含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卤食店、小餐饮店、糕点店、冷饮店等)
1、 周围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处理场、污水坑(塘)、旱厕等有毒有害污染源,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2、 厨房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平方米,与餐厅间安设有关闭门、饭菜传递窗口。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要有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加工间分设烹调区、原料加工区、餐饮具洗消区。水池不少于2个,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冷藏、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或采取餐具集中消毒措施。通风、采光、照明符合有关卫生标准。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地沟及下水道出口处安装有防鼠栅栏。
3、卫生间不得设置在加工场所内或直接相通、毗邻。
4、库房设置物品存放架,距地面、墙壁10厘米以上,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品。食品原料应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索取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
5、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不使用腐烂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加工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7、经营者持有食品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位置;食品加工小作坊是列入政府小作坊目录的合法食品加工点。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着装整洁。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
二、小美容美发店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设有专用消毒药械(如电子消毒柜、高压锅、酒精、84消毒液等),用具用后消毒,并做好记录。
4、配备皮肤病、头癣患者专用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用后严格消毒。
5、设立专用染/烫发场所,加强通风。
6、理发工具、用具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
7、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8、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三、小旅店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必须设有公用物品消毒间和设施。
4、配备的脸盆、脚盆要做好标记和消毒。
5、床上用品一客一换并有记录;提供的床上用品须经洗消,感官性状良好,无毛发、无污迹、无异味、无潮湿感。
6、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7、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8、提供的洗发水、沐浴液、安全套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洗浴场所(含游泳馆、洗浴店、洗足店)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统一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4、入口处设有禁止患有皮肤病、性病患者就浴的醒目标志。
5、浴池每天放水后清洗、消毒并记录。
6、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7、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8、室内通风良好,宜采用机械通风,采用气窗通风的气窗面积为地面的5%。
五、小网吧(含舞厅、网吧、KTV)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卫生培训合格证明;个人卫生良好。
3、应配备专用清洗消毒间,供顾客使用的茶(杯)具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
4、有机械通风装置,使用分体空调的,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保持滤网整洁无尘。
5、营业场所噪声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6、设立禁止吸烟标志,设置专用的吸烟室。
7、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8、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