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属于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请问现在还有关于给2020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的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这个政策吗?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规定,《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4号)第一节第九条规定的“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第三节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第三节第四条规定的“外省(区、市)在粤劳务工作站服务补助”等项目,自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实施,已受理的申请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