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广东省政府门户网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
网站支持IPv6
移动版
无障碍阅读
智能机器人
搜 索
首页
总概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知识库
>
婚育户籍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撤销婚姻吗?
时间:2025-05-07 14:46:47
广东省民政厅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
】
分享到: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