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县安委会统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前已制定我县总体实施计划和 11 个专项(专题)实施方案,发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将综合修改意见,修订完善后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全县贯彻实施。我县“三年行动”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实施“1+2+9+N”方案体系。《徐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包括“1+2+9+N”方案体系:“1”是总方案,即《徐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2个专题实施方案;“9”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公共交通和城市轨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9个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N”是各有关部门、有关重点单位根据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
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市安委会要求,我县拟参照市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安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各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主任拟由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拟由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中国邮政徐闻分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湛江徐闻海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专班成员拟由上述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采取相对集中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是开展专门宣贯工作。县安委办制定《〈徐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宣贯工作方案》,将采取“四个一” 工作模式掀起宣传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热潮:即召开一次推进会。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统筹部署安排;推出一系列专题报道。在《徐闻新闻报》全面介绍“三年行动”和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的重大意义、方案体系、内容特色、实施步骤、措施要求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明晰工作思路,协调各方步调一致,协同推进;开设一组专栏。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在本地区通过广播栏目等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全方位、持续性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一次“南粤行”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南粤行”,协调县主要媒体,采取明察暗访同步曝光、安全生产一线体验活动等方式,深入宣传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加强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四是实施三项工作制度。即“一图两清单”制度、“三会三报”制度和“三查”制度。“一图”即《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 “两清单”即《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三会”制度即领导小组季度会、专班成员月度会、专班小组周例会制度,“三报”即周报、月报和年报制度,“三查”制度即开展专项检查、调度(随机)抽查、综合督查,通过采取三项制度,督促提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是落实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任务的重要抓手,经县政府同意,县安委会于4月26日印发《徐闻县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徐安〔2020〕8 号),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七大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监管执法、提升科技支撑、加强培训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基础, 压实压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县安委办的部署,持续深化整治。截至7月20日,全县共检查各类企业 379 家,检查重点路段77个,抽查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7辆,检查在建项目(工地)数107个,检查重点场所49个,检查渔业船舶1814艘,检查渔港12个,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86项,责令限期整改企业233家,责令停产停业企业7家,依法取缔关闭企业9家。